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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申请收养当事人无(或)有子女证明
稿件来源:鼓楼区计生局
发布时间:2007-01-09 14:5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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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程序:
当事人申请→单位或居委会、街道审核→到户口所在地区计生局领取《申请收养当事人有(或)无子女证明》一式两份→逐级审核→区计生局审核→区民政局审批
办理条件:
1、符合收养条件;
2、《申请收养当事人有(或)无子女证明》一式两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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